服務條款

歡迎您使用Meta8雲端服務平台(http://www.meta8.com.tw),(以下簡稱 「Meta8」或「本網站」),並加入成為 Meta8 會員。「本網站」由元璟數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所建置與經營,所有關於「本網站」之服務均依據本條款所提供。任何使用者於使用「本網站」服務時,請先詳讀本條款與「本網站」隱私權政策,或其他「本網站」未來陸續公布之相關條款,並請您確實遵守上列條款與中華民國法律,若您無法確實遵守本條款內容或對於本條款內容全部或部分不同意時,請您勿使用「本網站」服務。若您是法律上之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則您必須在申請帳號之前,請您的法定代理人(如父母或監護人)閱讀本條款,並得到其同意後,才可以申請、註冊及使用「本網站」所提供的服務。當您完成相關申請,並開始使用「本網站」所提供的服務時,則表示您的法定代理人已經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條款。

一、認知與接受條款

當您使用「本網站」之服務時,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本公司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網站」之服務條款的內容、功能,建議您隨時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您於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網站」之服務,視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如果您不同意本服務條款的內容,或者您所屬的國家或地域排除本服務條款內容之全部或部分時,您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您瞭解並同意:當您完成「本網站」之服務的會員註冊及登入流程而正式成為會員時,您除須遵守本條款所有規定外,並應遵守本公司對於會員之其他相關規定。當您違反本條款之任一規定時,我們有權不經通知即暫停或終止您的帳號及/或使用會員服務之全部或部分。

二、會員服務與使用權責

本公司得將依業務推展及消費者需求,保留新增、修改或終止取消「本網站」之服務內相關系統或功能之權利。
「本網站」採7 x 24小時線上自助服務,若您需要瞭解各項服務及定價資訊,請隨時瀏覽採購平台上的各項服務資訊。如果您需獲得訂單狀況或有關您已向「本網站」採購的訂單的其他協助,請於本網站下方的「聯絡我們」聯繫支援部門。
「本網站」之服務提供會員自助式件行銷功能、電子郵件行銷功能、發送功能服務、簡訊發送功能服務,意即會員透過Meta8發送電子郵件、簡訊,但發送內容、收件者名單、發送操作皆由會員親自操作與規劃,透過「本網站」之服務發送的電子郵件、簡訊收件者、內容的可依賴性、即時性、有效性、正確性及完整性,須由會員或該企業主負擔全責,您並同意本公司無須為您使用本服務所產生之任何損害,負擔損害賠償之責任。

三、帳號管理與會員義務

為了能使用「本網站」之服務,您同意以下事項:依「本網站」註冊表之提示,提供您皆屬正確、最新及完整之資料並隨時維持、更新您的個人資料。如因提供資料不實,所產生之損害,悉由會員自行負責,「本網站」有權暫停或終止提供服務。
會員對於所使用的帳號和密碼必須負妥善保管和保密的義務,並應為使用此帳號和密碼登入後於本網站之一切行為負責,以該密碼及帳號使用「本網站」之服務,即視為會員本人使用,如會員帳號或密碼遭盜用或其他方式未經會員同意使用,會員應立即通知本公司客服單位,以進行處理事宜,本公司將不負擔未經正常操作程序所衍生之損失。如您與他人共用電腦、或使用公用電腦時,瀏覽完「本網站」之服務後,請登出並關閉瀏覽器視窗,以保護您個人資料的安全。
基於「個資法」規定,資訊系統服務廠商不得任意變更系統帳戶資料。您申租系統的管理者帳號、或自行新增之帳號,請您自行管理及變更,並負完全責任。 如有特殊需求或遺忘帳號密碼,需由本公司協助進行帳號變更事宜者,請洽客服人員,並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及申請單。我們對於申請資格及查詢事項,保有最終審核之權利。

四、免費試用

若您註冊免費試用「本網站」之服務,我們會使您可免費使用該服務直到此免費試用服務期限結束前或您付費訂購的購買服務開始日。額外的付費會員服務條款會在訂購網頁呈現,任何額外的條款跟條件都將構成本公司與您的契約條款。
於試用期間內,您輸入至免費試用服務的任何資料以及本公司為您調整的服務,我們有權在試用結束六個月後刪除,除非您付費訂購延長使用期限,或匯出這些資料。您需在資料被刪除前匯出資料並自行保留這些資料。

五、會員守法義務及承諾

您於「本網站」之服務中所輸入的他人個人資料,您保證均係嚴格遵守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刑法、公平交易法及相關法規、本公司隱私權條款等規定所蒐集、處理及利用,並確保本公司無任何違法之虞。該他人資料除用以從事您原先告知該他人之目的外,不得用於其他目的。
您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網站」之服務,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不得利用本網站侵害他人權益及為違法或不當之行為,否則本網站有權立刻終止您使用本網站之權利。 。您若係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

六、智慧財產權保護

「本網站」中由本公司所提供的服務或內容,包括所有商標、內文、圖片、網站架設、頁面設計、架構,均受智慧財產權、商標及相關法律保護,在未取得本公司書面同意前,所有使用者不得擅自使用、複製、抄襲、重製、授權或轉授權部分或全部,若有違反,本公司有權終止該使用者使用「本網站」之權利,並將依法提出民刑事訴訟。

七、服務暫停或中斷

進行「本網站」之服務的系統或功能例行性之維護、改置或變動所發生之服務暫停或中斷,本公司將於該暫停或中斷前以電子郵件、公告或其他適當之方式告知會員,您同意本公司不須因此負損害賠償責任。 在下述情形,本公司將暫停或中斷「本網站」之服務的全部或部分,且對會員任何直接或間接之損害,均不負擔任何責任:
■ 對本會員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時。 ■ 會員有任何違反政府法令或本條款情形。 ■ 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 ■ 任何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所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
基於網際網路之特性,您瞭解並同意於使用「本網站」之服務時,應自行採取防護措施,如因本公司、協力廠商或相關電信業者網路系統軟硬體設備之故障、失靈或人為操作上之疏失而致「本網站」之服務的全部或一部中斷、暫時無法使用、遲延、或造成資料傳輸或儲存上之漏誤、或遭第三人侵入系統篡改偽造資料時,本公司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八、免責聲明

您瞭解並同意下述規定:您於使用本網站所提供之資料時,就該資料之正確性或可信性應自行判斷、評估並自負風險,本網站不負任何擔保責任。您對經由本網站所購買取得之任何資料、服務、產品或其他資訊,不得向本網站主張未符合要求、期望或具有瑕疵。
本公司不擔保「本網站」之服務不受干擾、及時提供服務或安全可靠免於出錯。對於本公司所提供之各項會員服務,均僅依該會員服務當時之功能及現況提供使用;對於使用者之特定要求或需求,包括但不限於速度、安全性、可靠性、完整性、正確性及不會斷線等錯誤,本公司不負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擔保或保證責任。
本條款規定了我們對產品供應和服務履行的全部責任和義務範圍,除本條款中明文規定的外,我們不受任何其他擔保、條件或其他條款的約束。任何可能由法令或其他情形(包括但不限於任何有關品質或適用性目的的擔保責任)加諸或納入在本條款中的有關產品或服務的默示擔保、條件或其他條款,在法令許可範圍內特此予以明確排除。
「本網站」因本服務條款所負擔之責任限額,不論契約責任、侵權責任(含過失)或其他責任,在法令許可之範圍內,均不超過您所支付「本網站」採購服務之款額。

九、終止服務

您同意如果您在本網站上所刊載、傳輸、發送或儲存的檔案或資料,有任何違反法令、違反本條款、或有侵害第三人權益之情事者,本公司有權不經通知隨時直接加以移動、刪除或停止會員服務提供,且不負損害賠償責任。若本公司因此受到任何損害,您應對本公司負損害賠償之責。
若您提出終止服務,或付費會員服務到期超過六個月未續約,本網站有權將您於該帳號內之所有檔案,包括但不限於客戶資料、使用設定資料檔等全數刪除且不予另行備份,並將您的會員帳號刪除。會員帳號刪除後,所有會員權益隨之終止,您不得申請恢復帳號或將該帳號原有之權益移轉到其他帳號,本公司亦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十、使用權益與限制

本網站所提供的服務或商品,僅限於供會員個人使用,不可將在本網站上的個人服務轉讓給他人使用,您應為該行為之後果負全部責任。本網站享有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權益,除經本公司同意外,不得轉用於其他用途,或將之公開營利。
您瞭解並同意下述限制:您不得以「本網站」之服務為基礎建立衍生作品。您不得複製或抄寫把「本網站」之服務內容抄寫、框架引用會員服務之框架以至內部網路供轉賣會員服務商業用途。您不得使用「本網站」之服務以建立競爭性產品或服務。

十一、隱私保護

我們相當重視和尊重您的隱私權,並致力於保護您的個人資料。於使用「本網站」之服務前,請您需詳細閱讀本網站之「隱私權條款」,當您使用「本網站」之服務時,即視同您同意本網站依據前揭「隱私權條款」蒐集、處理與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此外,「本網站」於未經您許可的情形下,絕不會將您的個人資料提供予任何第三方。詳細內容,請參閱本網站之「隱私條款」。

十二、價格

我們保留修改「本網站」之服務價格、銷售活動之條款與條件的權利,如果「本網站」調降其價格,您無法要求以現金或信用卡退回原採購價格與目前價格之間的差價。

十三、條款之修改權利

我們保留隨時修改本條款的權利,修改後的條款將公佈於「本網站」,您應自行主動閱讀,本公司不另外個別通知會員。

十四、其他

如果本公司有合理理由認為您已經或即將違反本服務條款和條件,無論是否已經接受的訂單,本公司保留取消任何訂單的權利。
本條款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均應依誠實信用、平等互惠原則,共商解決之道。因「本網站」的所有銷售行為所生之爭議糾紛,應以中華民國法為準據法,並應由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